九龙城寨和元朗的区别不大。
它们都吃人。
围村的巷子窄,狗比人多,夏天蚊虫多得能糊住纱窗。
陈天雄小时候很瘦,皮包骨,被村里大几岁的孩子追着打……
不为什么,男人天生就是好斗的野兽。
老豆从不帮他,只说:“打不过就别回来吃饭。”
后来老豆死了,陈天雄成了孤儿,欺负他的人少了一个,多了一群。
围村和围村之间一样会有械斗,不小心用锄头打死了人的林叔逃到了九龙城寨,那里条子不管。
陈天雄总要吃饭的,每天都在元朗溜达,伺机而动。
什么都偷!
他觉得自己像只老鼠,可老鼠也有活下去的权利。
林叔有一天从九龙城寨回来,看了陈天雄一眼,眼里冒着精光,“你要不要跟我去九龙城寨混?”
他的体格,他的眼神,充斥着杀气。
不像12岁的孩子。
陈天雄到了九龙城寨才知道,他说的混是自己上去打黑拳,他在下面拿佣金。
他觉得不公平,流血挨打的是他,林叔拿走了所有的钱。
但是有什么用,如果林叔不带他来九龙城寨,他现在还在元朗捡垃圾吃。
好在他够狠,很快成同级里最强的一个。
黑拳赛是为了刺激,不是为了打死人。
他不愿意,黑拳老板也不会强迫他跟成年人打生死赛。
他红了以后,林叔又回元朗带了不少人过来,一个个的短命鬼都没他运气好。
因为他们蠢,以为自己多打两场高赔率就可以翻身。
他不一样,他懂得研究自己为什么输。
城寨的巷子比元朗窄十倍,头顶是密密麻麻的电线和水管,天光从楼缝里漏下来,像碎纸片。
这里连阳光和空气都是奢侈的。
他一直记得第一次打拳,对手是十几岁潮州仔,比他高一个头。
林叔在他耳边说:“你怕不怕?”
陈天雄说:“怕。”
眼里面是倔强的光。
林叔说:“你们两个一定要有人倒在台上的。”
陈天雄没说话,他知道输可能意味着死亡。
开场锣一响,潮州仔冲过来。
陈天雄没躲,迎面一拳砸在对方鼻梁上,血溅了自己一脸。
他不知道为什么不怕了。
也许是城寨的灯光太暗,暗到看不清对手的脸;也许是林叔站在笼子外面,那双眼睛一直盯着他。
告诉他如果敢退,也是死路一条。
那一场他赢了。
帮林叔赢了八十块。
走下擂台的时候,他的眼睛因为充血什么也看不清。
林叔走在他前面,头也没回:“今晚给你加鸡腿。”
从那以后,陈天雄两条腿踩在两个世界之间,那个位置叫——死亡的边缘。
两年,他厌烦了这种日子。
他表现的太老实,林叔从来没防备他。
毕竟,一个父母双亡的孩子还可以去哪里呢?
那时候他已经十五岁,高大威猛的像个大人。
出城寨的时候是白天,清晨的太阳刚刚升起。
陈天雄朝着太阳走去。
随手把手里没吃完的包子给了路边的小孩。
小孩的短头发像是被狗啃的,身子瘦削的像个纸板,七八岁的模样,一身脏兮兮的。
只有一对眼睛炯炯有神,盯着陈天雄给他的包子一言不发,甚至没有说谢谢。
手里拿着一个坏掉的玩具,那是一个破布娃娃,看不出原来的颜色。
陈天雄猜:是个女孩。
后来他时不时梦见九龙城寨的日子都会想起那双眼睛。
想,那个小女孩还活着吗?
PS:无语,番茄不能删除发错的章节。
用番外覆盖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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